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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三门峡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三门峡团市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督导基层团组织有序开展工作。
一、充分认识《决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我市的青年志愿者行动始于1994年,团市委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各基层团组织积极响应,广泛动员,从而使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崤函大地生根开花、枝繁叶茂。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社会公益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我市累计已有30多万人(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1500万小时的志愿服务,实践证明,青年志愿者正成为当前志愿服务事业的主体力量,青年志愿者行动已经成为新时期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
《决定》的颁布实施,对我市的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决定》对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地位与作用、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及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志愿服务组织的设立、基本形式、职责;政府对志愿服务的支持、资助及社会各界对成绩突出的志愿者在招工、招生等方面的优先;志愿者权利保护及利用志愿者名义从事非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决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全市青少年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道德风尚,使社会各界支持志愿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年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推动这项事业在新世纪实现更大的发展。
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努力开创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新局面
《决定》的颁布实施,既为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推动这项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重要契机,同时,也对全市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团市委要求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着眼发展,着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志愿者注册力度,扎实推进志愿服务的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服务体系,开创我市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新局面。
我市青年志愿者行动紧扣时代脉膊,在活动内容、运行机制、组织建设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作为青年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已经在志愿者和帮扶对象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目前,全市"一助一"帮扶对子已达6500余对。在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期间,全市300余名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服务大众,充分弘扬了雷锋精神。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全市55万团员青年、28个行业系统的300余家青年文明号集体积极行动,自发捐赠口罩、温度计、84消毒液等价值5万余元的抗非急需药品,及时送到了偏远农村的农民手中,团市委还印制了10万余份抗非宣传材料分发到农民手中,帮助他们坚定信心,共渡难关。
"三夏"大忙时节,团市委以"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解难"为宗旨,制定了"五个一"方案,即一是以乡村团组织为主,摸清全市外出务工人员数、外出务工青年数、需要助收家庭数,实行逐人逐户登记造册。二是打一个"叮咛"电话,告诉外出务工青年"防非"注意事项和家乡"防非"情况。三是写一封慰问信,带去家乡团组织的温暖,劝其安心务工,解除后顾之忧。四是以团组织为主导,积极办好一件实事(助收、助种)。五是组织应急小分队,配合村检测点,搞好过往车辆的检查消毒和进村人员的体检工作。组建青年突击队和青年志愿服务队,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排忧解难,让团旗高扬在抗击"非典"、会战"三夏"的第一线。据不完全统计,"三夏"期间,全市各级团组织共帮助收割小麦4万余亩,帮助夏种1.5万亩。
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动员近千名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和偏远山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盲"和文化、科技、卫生服务,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共建新世纪绿色家园"活动,作为青年"植树造林、绿化祖国"行动的延续和发展,已累计在全市造林10000余亩,并与国外青年志愿服务机构合作实施绿化项目两个,5年内将继续植树造林12000亩;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已成为青年志愿者行动与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的成功实践,目前已在全市大中专院校普遍展开。同时,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各项特色志愿服务也广泛开展、深入人心。推进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是志愿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团市委逐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招募、培训、监督评估、项目运作、项目管理、激励表彰和资金筹集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发展。如面向社会招募青年志愿为进城务工再就业服务、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为三老献爱心"活动、"清洁城市,爱我家园"行动等等,无不是从各地、各行业实际出发,选择社会关注、群众急需、青年能为的项目,持之以恒地、创造性地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是我市广大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心声。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投身到这项方兴未艾的崭新事业中,《决定》的颁布更加坚定了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活动的信心,他们正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为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默默奉献,谱写壮丽的青春乐章。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全面领会《决定》的主要精神。团市委把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作为当前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等有效形式,使广大青年和团干部广泛了解,深入学习、全面掌握、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
切实加强《决定》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团市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栏、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宣传《决定》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使《决定》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家喻户晓,进而带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
结合当前实际,积极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青少年"活动。团市委在"世界环保日"来临期间,组织20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农村、干休所、老干部家中、企业困难家庭、残疾人家中开展卫生大扫除,杀菌消毒等志愿服务。一部分志愿者还走上街头,宣讲除陋习相关知识。市直广大企事业单位也积极投身这场
活动,清扫单位卫生死角,并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开展"革除陋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开展"四禁止"(禁止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丢废弃物、宠物在户外乱拉撒)工作时,团市委组织2000余名学生走上街头散发传单10000余份,沿街捡拾白色垃圾,擦洗乱贴乱画脏迹,以实际行动提升了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团市委适时对各县(市)区团委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求上报,统一参评。
共青团三门峡市委
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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